逾期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遭遇巨额“加收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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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6 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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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新明 阿忠 正元)近日,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违法办的民警在对代收罚款收据进行案件整理装订归档时,发现一张在原罚款额上加收“壹仟壹佰贰拾贰元整(¥:1122元)巨额罚金”的罚款票据。这张票据立即引起了违法办民警的注意。会不会是银行打错罚款数字了,还是处理违法的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出了错。带着疑问,民警马上对该票据记录的违法行为人的档案进行查找检查。 经查,这既不是银行出的错也不是处理违法的民警出的错。 那为何会出现这样一张巨额罚款票据?原来,是这张票据记录的违法者红塔区某村委会的陈某某于2005年5月12日9时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玉江高速K6+900M处逆向行驶,被交警直属二大队的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填写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给陈某某,让他尽快到直属二大队违法办接受处理。陈某某于当日就到直属二大队接受了处理,当时,民警在开具违法处理决定书后还一再强调让其尽快到银行缴纳罚款。可是陈某某对交警填写的《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不当一回事,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没有尽快去银行缴纳罚款。直至2005年11月30日,陈某某才到银行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陈某某只好向银行缴纳了逾期违法罚款1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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