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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场搞定”是与非

http://www.yuxinews.com 2006-10-22 23:59:00

□ 本报记者 张伟俊

    从2003年10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新条例规定,当事人双方如果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只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片,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审查期”,也就是过去的“缓冲期”,正式从协议离婚程序中消失了。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初就备受关注,到今年10月,《条例》已经实施了整整3年,现在情况怎样呢?双方当事人离婚“当场搞定”,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一些当事人。

“当场搞定”是人性化的体现
    孙女士与丈夫结婚20年了,但婚后的感情一直不太好。孙女士性格内向,勤俭持家,而丈夫却性格外向,经常和朋友相约在外吃饭喝酒,很少顾家。慢慢地,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漠。但为了儿子,夫妻俩一直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今年8月,儿子不负众望,考上了北方一所大学。把儿子送走后,孙女士和丈夫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双方心平气和地就儿子的抚养、教育问题以及住房、家电、存款的分配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悄悄地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孙女士说,两个人一起过了20年,虽然感情不好,但也希望好聚好散。幸好现在离婚不用到单位打证明,也不需要经过调解,悄悄地就办好了,真是很人性化。毕竟,离婚是私事,涉及个人隐私,没有必要搞得让所有的人都知道,现在的《婚姻登记条例》,让离婚双方的隐私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当场搞定”导致草率离婚
    不久前,小陈因为一点小事与丈夫大刘吵了起来,大刘一气之下,对着妻子吼了一声:“整天疑神疑鬼的,不想过就离婚算了。”小陈一听,也不甘示弱:“离就离,有什么了不起。”说离就离,大刘打开电脑,小陈把两人的户口簿、结婚证找了出来,由小陈口授、大刘动手打字,一会儿的功夫,离婚协议书就写好了。小陈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午5点,就催大刘动作快些,不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就下班了。大刘想了想,对小陈说:“要不,明天再去吧?”小陈说了声“不行”就先出门了,大刘也只好出门。等夫妻二人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还没下班。登记员看到两人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就问他们是否已经想好,夫妻俩异口同声地回答道:“想好了。”15分钟后,两人的结婚证被注销,领到了离婚证。
    回家后,小陈把蜜月旅行时的大旅行箱找了出来,准备收拾自己的东西,大刘在一旁看着不作声,但还没等小陈把衣服从衣柜中拿出来,大刘就紧紧地拉住了小陈的手。第二天一早,婚姻登记处的登记员去上班时,大刘和小陈早已在门口等着办复婚手续了。

“当场搞定”让她一无所有
  当王艳(化名)再一次看到丈夫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时,她就向丈夫提出了离婚。面对王艳的坚持,丈夫轻描淡写地说:“如果你愿意‘净身出户’就离吧,否则我是不会和你离的。”为了尽快解除令人痛苦不堪的婚姻,王艳在丈夫拟好的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办了离婚手续。三天后,她的前夫就带着那个女人到结婚登记处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事后,王艳的亲友为她作为无过错一方而“净身出户”深感不值,但一切都已经晚了。王艳说,当时一心只想不再和那个肮脏的男人有任何关系,所以就什么都没有争取,过后想想,觉得确实便宜了他。

“当场搞定”有利也有弊
    红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登记员告诉记者,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双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登记员要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否则就属违规,很有可能被当事人说成是故意刁难。
    这位登记员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对离婚登记“当场搞定”的规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人性化的体现。但是,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例来看,“当场搞定”其实还是有利也有弊的。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之所以下决心离婚,肯定是不幸的婚姻让他们经历了一些为人所不知的痛苦之后做出的决定。既然他们已经做出了这个决定,一个月的审查期以及到单位打证明的规定,只会让他们更加痛苦。
    但是,对于一些因为头脑发热而做出草率离婚决定的人来说,一个月的审查期可能会起到让离婚双方经过一段冷静期后,重新做出决定的作用。比如说曾经有一对夫妻来离婚,登记员一再问他们想好了没有,都说想好了,但刚把结婚证注销了一本,正在注销第二本时,男方突然说不离了,但已经来不及了,只有先办好离婚再办复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一方坚持要离,而另一方又不想离,就会趁机提一些苛刻的条件为难对方,要离的一方明知不合理,但还是会答应。如果有一个月的审查期的话,双方可能会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更趋于公平一些,特别是在对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方面,情况会更好一些。
    但不管怎么说,离婚毕竟是一件人生大事,也是一件严肃的事,开不得半点玩笑,希望有离婚打算的人们在跨进婚姻登记处的大门前,一定要想好,以免造成遗憾。

编后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后,各种离婚的麻烦手续统统取消了,方便了要离婚的夫妻。2003年国庆长假的7天里,也就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的最初几天,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扎堆”离婚现象,刹那间,不知多少夫妻“劳燕分飞”。许多人开始担心离婚“当场搞定”会导致离婚率上升,会导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会导致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
    3年过去了,对于离婚“当场搞定”的热议已经渐渐冷下来了,减免离婚手续看来并没有造成多大的麻烦。相反,过去那种因为离婚难而导致的悲剧已经逐渐减少了。看来,绝大多数夫妻还是理智的,离婚牵涉到财产、子女等很多大问题,夫妻双方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离婚,谁会因为手续简化了就去离婚呢?
    需要注意的是,新的离婚程序对于个别头脑发热,草率离婚的人来说,没有了障碍,他们可能因此迅速离婚了,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和遗憾。但这毕竟是个案,问题出在自己身上,而不应归咎于离婚“当场搞定”。

来源:玉溪日报

编辑: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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