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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车单位和个人: 为保障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严厉打击“欠、逃、漏、抗”交通规费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征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在八、九两个月开展全省性大规模的专项稽查行动,现将我市依法开展专项稽查行动的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拥有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缴纳交通规费。未按期缴纳交通规费的车户,在专项整治期间主动到车籍所在地征稽部门及时补缴的可酌情从轻处罚。 二、故意“欠、逃、漏、抗”交通规费的车户,是这次专项稽查行动严厉打击的对象。经查获的欠费车辆,依据《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额补缴交通规费并从重处罚。 三、检举揭发“欠、逃、漏、抗”交通规费行为或提供信息者,经征稽部门追缴处罚后,给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并为其严格保密。 四、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玉溪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 二○○六年八月一日
监督举报电话:玉溪稽查处0877—2662213 易门稽查所0877—4861405 红塔稽查所0877—2073195 江川稽查所0877—8011140 澄江稽查所0877—6685155 元江稽查所0877—6011814 峨山稽查所0877—4065264 新平稽查所0877—7017416 通海稽查所0877—3011405 华宁稽查所0877—5012421 稽查一大队0877—2071682 稽查二大队0877—207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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