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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海雄
过去,人们一谈到信访,往往更多的是关注老百姓有无越级上访等等。的确,在信访问题上,人民群众应该做到依法上访、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错误地理解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 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近年来不少地方的老百姓真正“信”访的相对较少,而动辄跑出家门上访的逐渐增多了呢?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增强是一个方面,而有些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把群众信访不当回事,对信访部门批转的来信无动于衷,敷衍塞责,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结果,原本并不复杂的问题因为久拖不决变成了陈年累案。一位多年从事信访工作的老同志说,群众的各种来信来访,有八成以上是完全可以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及时加以解决的,有一些是群众对政策不知情等其他因素造成的,真正“无理取闹”的比例很低。 信访是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解决信访问题是党委、政府应尽的责任。信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是检验党的各项政策和干部作风的窗口。群众信访本身就体现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期盼。做好信访工作首先要切实解决好“接访”的问题,满腔热情地接待上访群众,认真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负责地解决好本地、本部门的信访问题。对信访部门移交的相关情况,要专人负责,有信必复,有案必办,千万不能小事拖成大事。一位领导同志说得好,领导干部不重视信访工作,就是对群众没有感情,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群众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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