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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冉发军 郭立 文/图
■核心提示 2005年1月以来,针对租赁车的诈骗案件在重庆接连发生,1—10月共发生200多辆租赁车被骗租的案件,而且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变化多端。 近几年,河北、湖北、江苏、北京等省市也相继发生了多起汽车租赁市场诈骗案,涉案金额逾千万元。通过案件的侦破,汽车租赁行业监管中的问题和汽车租赁市场的重重漏洞也显现出来。
汽车租赁行的惊人诈骗案
今年11月,重庆市警方破获了一起建国以来最大的汽车租赁诈骗案。作案人李小华先后假扮成富婆、老板,并雇佣同伙和帮凶,于今年1—10月间,从重庆市32家汽车租赁公司骗租了116辆轿车,将其变卖、质押、转让,用来偿还赌债,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今年41岁的李小华是重庆第二机床厂工人,2000年下岗后与丈夫离婚。此人嗜赌成性,债台高筑,先后因赌博欠债20多万元。迫于高利贷公司的逼债骚扰,家人都先后与她断绝了关系。 后来,李小华学会了驾驶,并在汽车租赁行租车驾驶。2005年4月的一天,高利贷公司再次找她逼债。当对方得知她正租用着一辆重庆渝铁汽车租赁公司的蒙迪欧轿车后,提示她“还不起钱可用东西抵押”。李小华被提醒后,马上将这辆蒙迪欧轿车以10万元的价格抵押。此后李小华如法炮制,用租来的车作质押,甚至租到车后直接变卖,犯罪行为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 据重庆市公安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介绍,2005年1—10月,李小华疯狂骗租了116辆汽车,32家汽车租赁公司被骗,受骗最多的一家达16辆。李小华将骗取的车进行变卖和质押,而将得来的钱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在赌博中挥霍。
精心设计的租车诈骗行径
根据重庆警方侦查和李小华交代,李小华在汽车租赁行行骗的程序和手法如下: 第一,乔装打扮,树立虚假“信誉”。从2005年1月开始,李小华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先后在市内的各大租车行租车。为了博取汽车租赁行的信任,她假扮成二手房老板、建筑老板、富婆,利用这些虚假的身份,顺利租到了包括“奥迪”在内的轿车。 重庆亚通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在介绍当时情况时说,李小华3个月以来“信誉”一直很好。8月31日,其同伙邹某来租价值50余万的奥迪A6,由于车价较贵,遭到了租车行的拒绝。后来经李小华介绍,才将奥迪A6租给邹某。神龙汽车租赁公司职员徐忠也说,刚开始李小华按时缴租金,每月也定时把车开回保养,有时还自费到汽车美容店保养,大家都觉得她特别耿直。李小华自己也坦言,她比较注重表面上的“信誉”。 第二,以小“赢”大,放线钓鱼。李小华在租车时,先交纳小额的租金租车,如以5000元/月的费用租一辆桑塔纳轿车。同时,为了求取“信任”,她还经常给这些公司的员工带去一些礼品,以示自己的富有和大度,从而取得这些汽车租赁公司的信任。 尽管在租车过程中,李小华几乎没有露出任何马脚,在经历多次租车后,她认识到,为了更多地取得这些汽车租赁公司的认同和信任,自己开个租车行骗车更方便。随着“生意”越做越大,李小华不再满足于自己到租车行去骗租轿车,而是玩起了空手道。于是,她又利用骗租赚来的钱,专门成立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行骗。 2005年8月,李小华自己出任“零距离租赁车公司”的法人代表,这个身份更方便了她的骗车行径。后来,她干脆拿出骗租车得来的钱,购置了四辆车当幌子。若遇自己骗租失败,她就假称“自己公司的车不够,把业务介绍给其他租车行”。 第三,拆东补西,连环诈骗。为归还借款以及使前面的骗局不被揭穿。李小华只能铤而走险,上演“租车——押车——骗钱”的一幕,用后面骗来的钱归还前面的款项,再用再次骗来的钱归还后面的款项,拆东墙补西墙,一环扣一环。 通常情况下,李小华必须在租车期限届满后,用前一次租车变卖获取的钱去补交后一次租车的租金。同时又将变卖的钱去填补自己欠下的赌债。在整个骗租过程中,李小华走的就是“借债——赌博——骗车——抵债——再骗车”的循环路线。
租车诈骗暴露汽车租赁市场管理软肋
据了解,近几年河北、湖北、江苏、北京等省市也相继发生了多起汽车租赁市场诈骗案,涉案金额逾千万。为何这些行骗者能够以各种虚假名义博得租赁公司的信任,其骗租车的行径又能屡屡得手呢?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找到了租车行的一些漏洞。 第一,缺乏基本的身份验证和安全措施,令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重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透露,初次租车,只需带本人身份证、驾照和户口簿就行,复印留底后缴5000元押金,就可开走轿车。再次租车时,如果客户信誉良好,就不需上述材料,交足押金即可。 李小华在租车时,用的是真实的身份证件,但其身份却并非自己吹嘘的老板、经理,再加上她自己扮演这些角色时十分逼真,几乎没有人怀疑她的真实身份。据调查,李小华还先后雇佣过4个人去租车,这些人证件齐备且真实,但所有汽车租赁公司直到10月份案发,才得知这4人都是李小华雇来的。 更令人困惑和难以置信的一点是,本为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对象的李小华(李小华2004年因搞房屋骗租,被警方网上通缉),所有的汽车租赁公司和典当行均没有发现,相反却积极为其提供租车服务。 2002年7月,北京市的李峰等人利用自己改名的机会办了三套身份证件,也先后骗租了4辆桑塔纳、捷达等小轿车。在租赁行的证件审查中,没有人发现他的这一情况,直到东窗事发,租赁行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第二,汽车租赁行业的恶性竞争降低了租车者的“信任门槛”。李小华在骗取这些车之前,为了取得这些租车行的信任,先后以老板的名义,财大气粗的“扮富”手段赢得他们的信任。对于李小华的伪装,所有的租车行非但没有察觉,反而待她如贵宾。在李小华租车的过程中,为了争取和留住这位大客户,先后有20多家租车行排队请她吃饭。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租车过程中,超时还车等现象相当普遍。但通常情况下,汽车租赁行出于为公司以后的利益以及不得罪客户的考虑,一般不会报警,也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让自己公司的员工四处寻车。 其实,李小华等租车人在行骗过程中就出现过超期还车、还钱的现象,但在案发前,几乎所有的租车行都没有怀疑李小华的行动,为了不得罪这样的“大客户”,都听信了她编织的各种谎言。也正是这个原因才助长了李小华的租车、押车、骗钱等连环诈骗行为的气焰。 第三,诈骗者伪造车辆证件以及买主贪图便宜,导致销赃简单。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诈骗者骗到车辆后,通常会制造出一整套的假证件,然后转卖出去。 2005年2月,河北省两骗子联手,一个在河北省沧州东部各县租赁汽车,一个在肃宁县以借款抵押或长期出租变卖,短短两个月,狂骗66辆中高档轿车,涉案金额达一千多万元。对于这些骗取的车辆,他们都伪造了相关证件,然后以超低价抵押和变卖。警方破案后发现,那些从租赁行诈骗汽车的人不仅能够伪造销赃所需的各种证件,且伪造的证件能够以假乱真,凭肉眼很难辨出真伪。据罪犯交代,这些证件全部办齐也不超过200元钱。 重庆警方也发现,在李小华变卖车辆的过程中,所有典当行都认为她抵押汽车的各项手续齐全,典当行也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受骗,成为受害者。 据李小华交代,所有骗取的汽车,她转手出售的价格都很低,而超低的价格是对买主的最大吸引力。例如,一辆帕萨特轿车的市场价在20万以上,而她抵押或变卖通常只在10万元左右。
汽车租赁问题多 专家建议需重视
近年来,汽车租赁业务发展迅速,通过租赁骗车的犯罪行为也日益增多,而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制度仍存在许多漏洞,这就给汽车租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有关专家建议:租赁公司应严格汽车租赁业务的审核把关,完善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加强对租车人的跟踪管理,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损失。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邢会强提醒购车者,能够以超低的价格购买到中高档轿车,这本身就说明车辆可能来路不正。而抵押没有登记、购车不问来路或明知是赃物还购买,这样的粗心人或贪图小便宜者最后必然要吃亏。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甚至法律责任,也只能由自己承担。 北京宝华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牛炳宜说,目前汽车租赁市场上出现这样的诈骗案,也暴露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缺位。有关部门应考虑将汽车租赁行业纳入特种行业,由工商、公安机关对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资金和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公安局出管办工作人员提醒租车行,作为汽车租赁公司,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资格,切忌只审查身份证件,不审查财产状况;只查形式,不查内容。而作为典当行,应进一步规范行业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只有在各项所需典当手续完备时,才可以受理业务,并且要通过调查核实,严格审查各项手续。此外,汽车租赁公司一定要给出租车辆装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以便随时掌握车辆的位置。
图:警方将被骗车辆交还给失主。警方查处的被骗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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