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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崔永红)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我市约有17000人将于9月11日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 2004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推进《纲要》的学习贯彻,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发出了学习宣传《纲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公务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全市依法行政进程。 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范围是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与群众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除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以外的授权执法、委托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和法制督察人员。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人民团体可自行决定参加考试人员的范围。 此次考试以《纲要》学习教材为命题依据,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公未能参加第一次考试的,将于9月29日参加第二次统一考试。 有关负责人强调,本次考试成绩将作为年底个人考核依据之一,考试不及格者及其所在单位,年底不得评为优秀个人或先进单位。为严肃考纪,有关部门还将派出巡查组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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