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
|
| http://www.yuxinews.com
2006-9-25 23:38:00
|
本报讯(本报记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监管,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要按照市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已经辨识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各县区要对游船等游客运转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大对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二、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点的检查,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法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带病运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超载超员和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三、要加强煤矿及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各级经委要加强煤矿的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或实施关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狠抓非煤矿山、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生产、经营、使用和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五、要加强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辖区内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做好对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物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违法行为,并妥善做好关闭或停产企业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置存放工作。供水、供电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
|
共1页 [1]
|
|
| |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委托玉溪日报社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否则将视为侵权,玉溪新闻网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网上投稿
滇ICP备05001338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