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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毕晶)抚仙湖沿岸对湖泊构成严重污染或污染隐患,对湖泊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现实或潜在破坏,严重影响景观的部分建筑设施拆除工作自2002年6月启动以来进展顺利,预计年底可如期全面完成拆除任务。 为加快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步伐,恢复改善抚仙湖及其流域生态环境,确保抚仙湖Ⅰ类水质,2002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拆除抚仙湖沿岸部分建筑设施实施意见》,决定五年内分期分批对抚仙湖沿岸35户企业进行整体或部分拆除,对225户农户进行搬迁。四年多来,我市采取果断措施,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发动,制定补偿标准和办法,倾力甚至不惜举债拆除沿岸建筑设施,累计投入资金2340.59万元,整个拆除工作进展顺利。 按照文件要求,抚仙湖沿岸第一批需拆除企业7户,目前已完成澄江县万海游乐中心等6户企业的拆除工作。第二批需拆除企业28户,其中省属7户,已完成玉融度假村等6户企业拆除工作。市属以下企业21户、农户225户,已完成水苑宾馆等11户企业的拆除工作。搬拆迁农户192户,建筑面积28053.43平方米。拆除过程中,承担拆除工作组织实施任务的市抚仙湖管理局结合实际,对影响景观、占用湖滩湖面、污水直接进入抚仙湖的象鼻冷冻厂、海镜村委会办公楼、大渡河饭店、鸿兴加油站等6处建筑设施进行了拆除,建筑面积24049.64平方米。同时,请示省政府同意,将玉带河宾馆等5户企业调整为部分拆除,将红塔卷烟胶厂4户企业调整为暂时保留。 今年还需拆除2户省属企业、4户市属以下企业的部分建筑设施,搬迁农户33户。目前,正在对省属企业美通水手俱乐部资产进行评估,其余各项拆除准备工作也在抓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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