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严打各类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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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24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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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石简)2006年上半年,玉溪市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玉溪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1至6月共受理批捕案件591件1065人,批准逮捕556件1002人;受理公诉案件760件1465人,决定提起公诉603件1115人。重点打击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邪教组织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严肃查办和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1至6月,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9件50人,立案侦查43件45人。侦查终结30件32人,侦查终结认定犯罪金额8917.54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2万余元。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与审计等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开展行业预防、个案预防和重点工程项目预防,派专人到党政、金融等系统或行业进行法制讲座和专题预防职务犯罪座谈。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在立案监督中,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介入侦查33件56人。在侦查监督中,依法不批捕60人,决定不起诉15件41人,纠正漏捕漏诉8人;退回补充侦查58件178人。在审判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支持抗诉2件,改判2件。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8件,审查处理64件,立案19件。经审查,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被采纳5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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