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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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24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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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师财政)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我市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中央、省、市和县分项目按比例承担专项经费。 今年,全市19.37万小学生免费上学;在中央和省“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增加免文具费一项,实行“三免一补”,仅文具费全市今年共安排409万元;此外,玉溪中心城区中小学虽未纳入中央和省“两免一补”范围,但市政府在《实施细则》中增加了城市义务教育保障条款,市、县共同投入资金,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市级财政已于春季学期投入1328万元实施“三免一补”政策,主要用于对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全部小学生和贫困家庭初中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文具,免除贫困家庭初中生教科书费;补助农村寄宿制小学生、初中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 市财政同时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确定的补助标准同比增加了1倍多,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并且学校按照公用经费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对提高教师素质和学校教学水平有较大的推动作用;积极支持构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证师生安全;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机制,力保工资发放;努力构建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今年市级财政计划投入“三免一补”的资金比上年增长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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