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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申进明)近日召开的防雷减灾工作会议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7月5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宣传好防雷减灾工作,做好防雷设施建设工作。 每年进入7月后都是雷电灾害多发期。据不完全统计,我市自2004年至2006年间,共有14人遭雷击身亡,10人受伤,通讯设施及家用电器等遭到不同程度损坏。 我市历来重视防雷减灾工作,于2001年成立了以分管气象工作的市级领导任组长的“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告实施了玉溪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6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防雷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并于3月26日至4月5日在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对防雷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4月8日至14日组成检查组对全市部分重点防雷安全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结果表明:通过多年的防雷安全宣传工作,全民防雷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绝大部分单位均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已有防雷装置均按要求进行年检,新建建(构)筑物上的防雷装置按要求办理了图纸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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