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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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14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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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新荣)市政府于近日制定出台《玉溪市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建立和推行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一是建立见习基地,并实行挂牌制度。选择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基地实行挂牌制度,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公开挂牌,挂牌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二是确定见习时间,并落实相关待遇。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同级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毕业生进入见习基地见习,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会保障政策;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时间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三是畅通就业渠道,解决后顾之忧。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今后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向见习生倾斜;各类企业单位招聘人才,优先推荐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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