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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武春荣
红塔区自2004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县区以来,在户籍管理、就业、社会保障及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民工的维权力度,逐步让本地、外地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环境。 近年来,红塔区通过兴办乡镇企业、发展个私经济、招商引资、加快小城镇建设等措施,使大量的本地和外地农村剩余劳动力投入到二三产业就业。截至2005年9月底,中小企业从业人员12.9万人,其中外来从业人员1.8万人。红塔区暂住外来人员总计约在4万人左右。 在凤凰路办事处泷水塘社区内的招聘信息发布栏前,每天都有人来寻找适合自己的用工信息。社区工作人员乔春梅说:“用工信息每周更换一次,从去年到今年3月,已发布用工信息200余条,提供449个就业岗位。本社区居民、失地农民和红塔区农民、外来打工者共同免费享有这些用工信息,可平等地去竞争自己想要的工作岗位。”其实在整个红塔区,无论是中心城区还是乡镇,空余岗位信息的公开发布,都做到了本地、外地农村劳动力和本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用工信息共享。红塔区组织的每月15日的供需见面会,不管是本地或外地农村劳动力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只要持有效证件,都可进入区劳动力市场参加应聘。同时,针对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阳光工程”不仅惠及本地农民,外地农民工同样享受到了职业技能培训。 为鼓励农村劳动力放心大胆地外出务工,红塔区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土地承包的权益和建房等待遇不变。在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让持股人放心到外地寻求发展。同时,全区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让本地或外地农村劳动力在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办理上,与当地市民享受同样政策。从2004年至2005年9月,红塔区人事劳动局共受理举报、投诉272件,涉及农民工的占90%以上,均得到较好处理,办结率达100%。为1479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78万余元,清退风险抵押金6万余元,涉及劳动者300余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红塔区对现已取得本区城镇户口的,按属地划片接收学生入学;未取得常住户口需要借读的,执行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收费标准。据调查,全区共有31所中小学校承担3126名农民工子女就学,其中在城区就读的农民工子女1018人,在城区外各乡镇就读的农民工子女2108人。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争取规范管理外来农民工子女集中就读的兴才、振兴2所私立学校,开辟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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