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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芬,女,1933年4月出生在峨山县双江镇中街坊一个贫苦的家庭。 1947年,李惠芬考入峨山县立初级中学。在校期间,她追求进步,向往光明,阅读了大量进步书刊,受到了革命思想的熏陶。她和班上同学一起,排演了《满三娘》、《农家苦》宣传革命思想;她给地下党组织传递消息,保护转移党的文件及进步书刊。 1949年,李惠芬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担任滇中游击大队一中队的指导员。1950年,李惠芬被派到新平北区任区人民政府主席。为做好群众工作,她不畏艰险,常常一个人出没于深山老林,露宿山村野店深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深受群众的欢迎和爱戴。 1950年4月29日,李惠芬在者渣村山头大庙进行征粮宣传时,遭到几百土匪的包围。为保护军粮,她和几个民兵爬上大庙房顶,坚持和土匪斗争。由于寡不敌众,几个民兵先后牺牲。为了不落入土匪手中,李惠芬从大庙楼顶跳了下来,不幸被土匪捉住。土匪把她五花大绑,拖到村旁的树下用刺刀逼着她,叫她说征粮是错的,并要她保证今后不再给共产党办事。李惠芬坚贞不屈,被敌人用刺刀在脸上、身上一刀刀地戳。最后,她高呼着“共产党万岁”的口号倒在血泊中,壮烈牺牲,年仅17岁。 (李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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