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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崔永红)6月9日,我市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红塔集团等三家消防重点单位交流了近年来消防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 2002年5月,公安部发布实施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年来,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在单位内部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完善各种消防设施,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建立“政府领导,行业指导,单位自我负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督,全民共同参与”的新机制。 红塔集团、红塔大酒店、玉溪市人民医院交流了各自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来自全市的150名与会人员参观了红塔集团生产二部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现场察看了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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