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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崔永红)10月11日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农村政策及金融支农等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炳生等领导陪同下,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祖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于10月11日一早到达玉溪。检查组专题听取了玉溪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法”的情况汇报。 市委书记孔祥庚,市委副书记、市长董诗强,副市长李洪云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近年来贯彻落实“三法”的情况及农村政策和金融支农等工作情况。红塔集团副总裁施永超、蒋顺华汇报了该集团生产经营情况。市人大主任普朝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范汝坤,市人大副主任孔繁喜和秘书长郑云龙等陪同检查。 孔祥庚代表市委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说,玉溪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认真解决好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与有限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最近三年每年投入4亿资金进行坡改梯、旱改水等农田基本建设,加大农田改造投入后,增加了耕地,极大地提高了现有耕地的综合质量和土地产出能力,三分耕地收入可达上千元,增加了农民收入。孔祥庚说,西部12省区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0%,应积极探索土地利用的新途径。玉溪通过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实施了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对玉溪大河实施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大大提高了土地的质量和综合产能,大批耕地得到保护和有效利用。 董诗强汇报时说,玉溪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依法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财政资金投入农业的比重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每年人均增加收入不低于100元;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干部服务、农民自愿”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农民的合法经营权;针对玉溪人均耕地少的实情,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以珍惜土地;大力推广沼气池,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对村道、饮水等硬件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副市长李洪云向检查组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详细汇报了我市“三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农村政策及金融支农的工作情况。他说,我市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金融支农体系,积极探索建设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新途径,大力推广小额信贷,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促进了农业、农村的发展。 检查组参观了红塔集团生产车间。在对红塔区进行执法检查时,听取了区政府工作汇报,到春和镇实地考察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基层乡镇干部进行了座谈。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参观了玉溪大河综合防洪整治一期工程和九溪湿地项目,参观考察了位于江川江城镇的庆成花卉有限公司。 检查组认为,玉溪市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涉农“三法”,对执法检查工作准备充分,资料详实,汇报客观,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有新探索,使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各级领导对“三农”工作认识到位,投入到位。财政对农业投入比重高于财政增幅,通过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增加了耕地,有效提高了农业的综合产能,增加了耕地,节约了用地;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重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检查组对玉溪贯彻落实“三法”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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