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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秦俊杰)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市委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每年与各县(区)、市直单位、部分省管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抽调人员全面检查考核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明确。 各责任单位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放在反腐败工作的首位,多渠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现身说纪说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举办“廉政之光”文艺汇演、发廉政短信、开展“美在家庭”廉内助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 各责任单位还从防范和减少腐败滋生蔓延出发,重点围绕人、财、物等决策的监督管理,以及转变作风、勤政高效等方面的工作制定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我市制定下发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市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巡视成果运用的暂行办法》等。每年下半年,市委派出巡视组分别到有关县、市直单位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六个方面进行巡视,对教育、保护、监督干部起到积极作用。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多、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层层督察,重点是“四查四看”:一查组织领导,看工作力度够不够;二查责任范围,看职责履行好不好;三查廉洁勤政情况,看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自律;四查违规违纪行为,看责任人是否受到责任追究。 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党员干部和职工上交礼品(变价款)、礼金、有价证券共70460元;对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602人,为评优表彰提供廉政情况1626份,对342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县(区)26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6人进行了重大事项报告,县(区)纪委书记同下级81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重大事项报告,县(区)纪委书记同下级81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定期谈话;1221人参加了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结9件,其中市级审结3项,县(区)审结6项。全市对20人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19人;19人受到纪律处分,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18人;组织处理乡科级2人,1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查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24人,23人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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