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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夏德喜 文/图
玉溪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生态立市”战略,“以生态价值为支点,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大领域和空间,谋划城市化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新布局”。目前,“生态立市”战略正在逐步实施,“三湖生态城市群”正在构建,中心城区的“生态城市”建设正在推进。本文结合玉溪实际,对照部分权威资料,讲述“生态城市”的背景、内涵、意义,以期读者对“生态城市”有一些了解。
人类正迈入“生态时代” 人类自认为是自然的征服者。正是依据这种带有强烈掠夺和竞争色彩的价值观,建设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但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自然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人口拥挤、社会异化等问题充分暴露,地球村中的人类生存与发展正受到巨大威胁! 面对危机,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探求更加理想的城市发展模式和人类聚居形式,建设一个高效、健康、平等的城市社会,创造宜人的人居环境,正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和学术团体越来越重视的课题。 上世纪60年代以来,人类的环境价值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城市先进的标准由“技术、工业和现代建筑”演变为“文化、绿野和传统建筑”,提出“回到自然界”。80年代后,国际社会开展了对“未来城市”的研究,以寻求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形式,其中关于“生态城市”的研究占有重要地位,各国相继开始行动。 1990年在美国召开了“第一届国际生态城市会议”,与会12个国家的代表介绍了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推广实行生态示范区,到1997年开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最近又提出建立生态城市、生态省的目标。贵阳已成为我国第一个生态城市的试点。深圳、广州、哈尔滨、乌鲁木齐、杭州、绍兴、佛山、厦门、青岛等城市都已进行或正在进行生态城市的规划,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又把海南、吉林、黑龙江列为全国重点建设的生态省。 人类的价值取向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标志着人类正迈入“生态时代”。
生态城市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模式 生态环境是我们从子孙后代手里“借”来的,必须连同“利息”——发展成果,一同完好无损地奉还。循环经济的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目前正成为解决生态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最终选择。就一个区域的建设与发展而言,正确地确定区域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科学地确定区域的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有效地引导区域的空间拓展和产业发展,在经济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条件下持续维系区域特有的自然环境和景观环境等,至关重要。生态城市成为了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模式。 什么是生态城市?生态城市是资源高效利用、环境和谐、经济高效、发展持续,社会——自然——经济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类居住区。 生态城市与传统城市相比,有本质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 和谐性:不仅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自然与人共生,人回归自然、贴近自然,自然融于城市,更重要的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生态城市营造满足人类自身进化需求的环境,充满人情味,文化气息浓郁,拥有强有力的互帮互助的群体,富有生机与活力,生态城市不是一个用自然绿色点缀而僵死的人居环境,而是关心人,陶冶人的“爱之器官”。这种和谐性是生态城市的核心内容。 高效性:生态城市一改现代城市“高能耗”、“非循环”的运行机制,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各施其能,各得其所,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分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共生关系协调。 持续性:生态城市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今世及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不因眼前的利益而用“掠夺”的方式促进城市暂时的“繁荣”,保证其发展的健康、持续、协调。 整体性:生态城市不是单单追求环境优美,或自身的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不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更注重对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是在整体协调的新秩序下寻求发展。 全球性:全球性映衬出生态城市是具有全人类意义的共同财富。
衡量生态城市的四把尺子 生态城市是一个拥有发达的生产力、先进的生产关系、满意的生活质量、和谐的生态秩序的城市。 发达的生产力:本地资源潜力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以及外部条件的充分发挥;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和健康发展;发展自己特有的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以增强经济增长的力度;多样化的产业和产品以降低经济波动的风险。 先进的生产关系: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分配方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资源的循环再生以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同外部的共生关系发达,对外部的信息及系统的反馈敏感,应付环境变化的自力更生能力强。 满意的生活质量: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效率、低影响、适度消费,融传统与现代为一体的生活方式,倡导物质与精神相匹配、人与自然相融合的生态文明,追求舒适、方便、满意的生活质量。良好的生命素质,正确的价值取向,较高的文化素质,良好的竞争、共生意识和道德修养。 和谐的生态秩序:包括自然生态秩序和社会生态秩序。区域生命支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是否正常与稳定,人们赖以生存的生命支持系统是否健康。
生态城市规划开发的原则 生态城市规划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1984年,联合国在其“人与生物圈”报告中提出了生态城市规划的5项原则:一是生态保护战略,二是生态基础设施,三是居民的生活标准,四是文化历史的保护,五是将自然融入城市。在生态城市的规划上,应考虑四个基本问题:即人口问题、资源合理利用问题、经济发展问题、环境污染问题。 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姚士谋认为,建设生态城市是解决因城市化与经济高速发展而使生态遭受破坏的有效途径,也是预防今后出现新的环境问题的有效方法。要用建设生态城市的理念,来指导经济建设。建设生态城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经济不发展就没有财源。反之,经济的发展也依赖于生态的改善。一个生态恶化的城市,集聚资本、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能力必将减弱,城市经济最终将走向衰败。 姚士谋根据各地经验,概括出生态城市科学规划与开发的八项原则:恢复和充分展示土地的生态健康和发展潜力;平衡开发强度与处理好土地承载力的相互关系;阻止城市过度开发与郊区无序蔓延;实现新型工业化与循环经济的战略思想;实行低水平的能源消耗,优化能源结构与效用;建立一个具有活力的生态绿化网架与绿色走廊;在生态环境优美的条件下,在城市建立市民安全、健康的居住、工作与游憩的空间,鼓励社区福利化建设;讲究生态开发策略,创造一个新型、现代的生态城市模式。 这些原则具体到做法上,就是建设生态城市一定要充分考虑工业的科学布局和城市的功能区分。比如工业主要集中到开发区,主城区作为人口密集的地区,要避免放一些威胁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企业。要有选择地引进和上马工业项目,特别要防止一些污染大户转移进城市。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业,一定要放在下风或水源的下游,避免对人居环境造成影响。 生态城市建设中存在的误区 在推进城市的生态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概念、地域、机制三个重要误区。 要避免“生态中心主义”。人的利益(包括人的经济利益)应该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首要利益。生态城市建设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如果片面强调城市的“生态”中心,就有可能忽视人的经济利益中心。没有人的利益中心,城市的生态建设就没有了基础。生态城市建设要建立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是一个城市经济实力上档次的标志,也是一个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生态城市建设不能离开经济高效发展的中心,如果离开了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生态城市的概念就是不全面的。 对于生态城市建设,我国学者提出各种各样的对策,这些对策大都围绕“城市”这一地域而展开,把“乡村”排除在外。应该将城市的地域范围放长远一点,把与城市相隔不远的乡村作为城市的卫星地带,才能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在生态城市建设中换来持久的主动权。要“溶解”城市,保护利用高产农田作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乡土植物苗圃。 我们不应该在生态城市建设上搞“长官意志”,把公众拒之门外。生态城市要走出政府单枪匹马的误区,建立新的机制十分必要。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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