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评为全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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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22 2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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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白文波 赖广春)澄江县贯彻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法》做得好,日前,被评为全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澄江县加强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常抓不懈。人武部积极协调法院、公安、城建、土地等有关部门,召开军地联席会议,共同解决辖区内军事设施被破坏的问题,及时与各镇、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军地军事设施共同保护协议书》,并组织了6支民兵巡逻队,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巡逻执勤,打击各种破坏军事设施的行为,促进了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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