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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媒体报道,没有取得电影局审查通过令,违规参赛今年戛纳电影节的电影《颐和园》的导演娄烨以及制片人耐安,上周五同时被电影局判定五年内不得拍片。早报记者电话联系到制片人耐安,对于这一决定,她表示很不公平。 今年5月,《颐和园》作为内地唯一入选第59届戛纳电影节竞赛单元的影片而备受关注。但随即传出该片没有通过电影局审查的消息。通过采访,早报记者了解到,《颐和园》在没有送审的情况下,报名参加了第59届戛纳电影节。在得到提名通知后,《颐和园》以后期制作为由,在距离电影节开幕不到两天时才送审电影局。未能通过审查的《颐和园》于第一时间在戛纳电影节上进行了放映。同时,电影制片人耐安还向媒体保证,会在通过审查后才去戛纳。 因违规参赛,《颐和园》回国后悄无声息,媒体只能通过现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猜测娄烨可能面临最高五年无法拍片的处罚。上周五,电影局终于下达明文宣布娄烨与制片人耐安同时遭到处罚。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六十四条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对此,制片人耐安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个条例本身不合理,我不想多评价什么。接下来会怎么做,我和导演还需要商量,暂时不能透露会采是取什么方式。这个结果应该说是很意外的。” (刘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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