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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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25 2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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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O6年,实施“三免一补”,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全部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教辅资料除外)和文具,对贫困家庭(农村贫困户、城市低保户、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初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文具,对小学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对初中贫困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对农村义务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2007年,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加大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力度。 ●2008年,各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省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进一步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力度。 ●2O09年,根据中央、省新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按照免学杂费分担比例共同承担;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力度。 ●2O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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