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出新规:农民工讨工钱应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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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6 2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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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5日出台《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法院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法调整和妥善化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 《意见》强调,要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涉农纠纷案件,要依法及时立案,尽量做到当日立案,及时移送。要真正从制度和机制上为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诉讼提供保障。 《意见》强化对农民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提示和释明工作,强调要落实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农民当事人,应当准许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要针对农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诉讼指导工作,为涉农案件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帮助。 《意见》明确,对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农民工讨工钱等案件,要积极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意见》还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慎重、妥善处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民事纠纷,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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