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适用房不得超9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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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22 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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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改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划定上限,每套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通知要求,各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规模计划和土地利用计划,通过省发改委、建设厅和国土厅审核后,将向社会公布。各级房管部门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经济适用住房购销情况和价格变动信息。 通知规定,凡政府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经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地方政府实施住房保障制度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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