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禁止工业用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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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3 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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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意见》,决定到2010年,全省除特殊用途外,禁止工业用地下水,在地表水供水管网到达地区停止开采地下水。 地面沉降是一种区域性的缓变型地质灾害,成灾慢,损失大。浙江是地面沉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浙江沿海平原地面沉降呈加剧趋势,对城乡建设、交通等产生直接影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仅嘉兴的经济损失就已超过85亿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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