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行人过斑马线司机须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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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2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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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时,须停车让行人先行。日前,重庆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此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同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违者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为便于市民监督,《条例》明确列出了八种包括乱发牌、截留罚款、乱开罚单、乱查车、乱扣证、滥用警报、玩忽职守、歪曲事实的不规范交警执法和管理行为,交警只要存在其中一种行为,都将被停职、禁闭,并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摘自《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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