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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德民 “医生开药方拿回扣也是受贿!”这是卫生部长高强的话。他还说;“这种现象其实也是一种商业贿赂,医药代表是在进行商业行贿,而医务人员拿回扣,实际上就是一种商业受贿。” 笔者完全赞同高部长的这个观点。医生不要以为只有党政领导干部,只有当官的拿了赃款才算受贿,不要以为医务工作者不是公务员,不要总是强调自己是“干业务”的,是“凭技术吃饭”的。受贿就是受贿,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没有什么例外。要知道,医生手里也有权,有处方权,有住院权,有手术权,手里其实捏着患者的生死之权。这种权,有时甚至比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卖官、卖批文、卖项目更吓人,一纸药方,一刀手术,人命关天。 试想,倘若医生开药方拿回扣不算受贿,那么,刑警就可以向当事人乱收费,交警就可以向司机乱收费,司机就可以向乘客乱收费,教师就可以向学生乱收费,管电的可以乱收电费、管水的乱收水费、管房的乱收房费…… 社会尊重医生,人民感谢医生。医生做了很多救死扶伤的好事,功德无量。可是,党内有歪风,社会有邪气,加上不法药商的诱惑、贪婪院长的教唆,也包括一些心存误解的患者、家属的“意思”,使一些本来满怀悬壶济世之心的“白衣天使”,堕落为疯狂敛财的“黑心魔鬼”。这是社会的悲剧,也是他们个人的悲剧。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整顿医院,教育医生,特别是打击行贿受贿,清除害群之马,真到了非下手不可的时候。高部长的讲话,是个明确的信号,也是个积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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