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街头灯箱上做征婚广告前卫做法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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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1 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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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前夕,一位来自北京的公务员将自己的征婚启事大胆地刊登在了保定闹市街头20多块灯箱广告上。征婚者是在北京工作的一位41岁的公务员,身高1米75,离异后带有一个孩子,自己有房有车,收入比较稳定。他要求女方的条件是:年龄30至35岁,大专以上学历,未婚或者离异无子,相貌秀丽,性格好。 周围群众对此广告议论纷纷。宋先生认为,征婚者的条件的确不错,找对象应该不成问题,这样征婚有些哗众取宠。刘女士则表示,这种方式和在报纸杂志上征婚没有本质区别,但是更新颖浪漫富有创意,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市民李先生则认为,这种征婚方式不太妥当:“恐怕很少有人能接受这种当街征婚方式,毕竟结婚不是看完广告去买东西那么简单。” 河北大学的任老师对此认为,我们的社会日趋多元化,只要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 记者采访了征婚广告的发布者北京某广告公司的李先生。李先生说,征婚的先生是浙江省某县交通局驻京办事处的主任,他委托公司在保定街头刊登了20多块征婚灯箱广告。对于广告的真实性,李先生介绍,他们带着征婚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和离婚证等证件已经到工商部门进行过审批。目前,广告发布十多天,已经陆续接到40多人的电话咨询,多人寄来了自己的简历和照片。 记者从保定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征婚内容的户外广告,并不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摘自《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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