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优先鼓励外资与民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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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2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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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11日从商务部了解到,商务部日前制定了《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该《纲要》是我国商务领域的第一个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纲要》中我国利用外资战略有所变化,“十一五”期间,吸收外资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自主创新为核心,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上发挥外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应。 他说,“十一五”期间,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战略上的调整:一是要转变观念。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二是调整方向。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三是优化结构。鼓励引入技术辐射能力强、吸收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的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和服务业等产业,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先鼓励外资与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四是完善政策。逐步形成内外 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五是加强监管。规范引资秩序,建立以国家产业安全为基础的外商投资监测系统。 商务部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五年商务领域的六大发展目标: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国内外两个市场有机衔接;国内流通业实现快速发展,实现现代流通方式在东部地区基本普及,初步形成现代流通体系;外贸增长方式实现重大转变,2010年,进出口调控目标为23000亿美元,进出口实现基本平衡;服务贸易实现快速发展,2010年服务进出口预期目标为4000亿美元;外商投资效益明显提高,提高外商在基础设施、农业、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投资比重;“走出去”战略实现重大发展,计划5年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达到60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分别达到1300亿美元和250亿美元,新派境外劳务人员达到150万人次。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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