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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和省、市、区政府决定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需要。小石桥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和廉洁机关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由党委书记主抓此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单位负责人。同时,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切实加强对“四项制度”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实行检查并报告情况制度。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精神领会实质。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大会、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学习传达省政府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省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意见》,安排部署干部学习贯彻四项制度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四项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各村、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当前的业务工作,集中一定时间和精力,广泛深入地开展四项制度学习宣传活动。
三是精心组织,抓好结合,确保四项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即:把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与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强、观念新、业务精、效率高、服务好、作风实”的队伍结合起来;与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和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把实施四项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党风廉政就是勤政廉政,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得好,就能更好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标准力求抓出实效。 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狠抓四项制度的落实。首先,是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其次,以“八个良好风气”为标杆,进一步公开政务,坚持实行办事公开制、行政问责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切实整治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怕”的思想、“等”的意识、“浮”的作风,树立 “求实、务实、踏实”的精神,对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反馈、对布置的任务有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回音、对协作的事项有反映,不拖拉、不推诿;第三,建立考核评议机制,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对贯彻落实不力、领导不重视和执行不到位的部门,严格进行问责,及时责令整改;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除通报批评外,取消该部门当年评优资格,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第四,是严格问责。加大问责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四项制度落实到位。
来源:云南数字乡村网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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