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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建设和谐乡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条件,逐步改变目前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只有这样, 才能有效地引导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平衡发展,防止和避免“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系统工程中,要通过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二、三产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拓宽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通过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土地产出率,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通过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农村多形式、多层次的劳动力转移;通过改善农村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信息通读等基础设施,保障农副产品的消费和流通,使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生产要素真正流动起来,进一步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的重大举措。只有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统领“十一五”时期的农村工作,通过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道路,才能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
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力手段。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素质的提高以及农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多管齐下、整体推进,是对近年来卓有成效的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的拓展和延伸,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改革发展稳步中的战斗保垒作用。
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提高农业综合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良种良法、发展农业机械化、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力,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既是现化农业建设课题中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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