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业务知识培训 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2008-8-22 17:08:00

    洛河乡自2007年8月29日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动员会以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林改工作。在完成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于10月31日启动初步踏山认界工作。

    经过一周的踏山认界,在工作中出现了界线确认工作比较粗糙、表格填报不规范等问题。为使踏山认界规范、有序进行,经洛河乡林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11月9日,由洛河乡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永刚主持,聘请区林改办的领导,对乡、村、组三级的林改工作人员共58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做好踏山认界工作,确保下步的林权图勾绘工作顺利开展。

    会上,区林改办矛盾纠纷调解组组长戴枝元按照林改要求,以其它地区的经验为例,结合我区实际,为参会人员讲解调处林权纠纷的有关政策,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本着“依法办事、互谅互让、保护森林、平衡发展”的原则,处理好每一起林权纠纷。区林改办的工作人员杨绍华就林改中林权权属的纠纷调处工作中应把握的基本原则、林权纠纷调处的基本方法、林权纠纷调处的具体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为与会人员进行详细的讲解。乡林改办主任李宏云分析了目前踏山认界中存在的问题,对踏山认界的重要性、时间要求、资料档案的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

    最后,乡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永刚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区林改办的要求,就我乡的踏山认界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弄懂、学会培训内容,为顺利完成踏山认界工作作好准备。二是要增强责任心。按程序认真落实踏山认界的各项工作,认真记录认界过程、现场情况、规范填报相关报表。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当地的村情、组情,有针对性制定适合当地发展的林改方案,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参加培训,使我乡的林改工作人员对整个踏山认界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掌握了调处林权纠纷的工作方法,为提高工作效率,顺利完成踏山认界工作创造了条件。(洛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郭凤鸣)

来源:云南省玉溪红塔区洛河乡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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