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民族中学开展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评选活动

2008-4-14 17:09:00

    在洛河民族中学开展的“我眼中的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的评选活动中,以下行为被列为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

    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由票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列)

    1、语言不文明,出口成脏,不懂得尊重他人,占90%;

    2、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缺乏环保意识,占81%;

    3、上课说话、吃东西、玩东西、睡觉、随意走动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占78%;

    4、邀约酗酒、吸烟,占66%;

    5、毁坏公共设施,如破坏桌椅、门窗、玻璃等,浪费水电粮食,如乱倒饭菜等,占65%;

    6、学习态度不端正,抄袭作业,不交作业,迟交作业,占53%;

    7、与老师、父母讲话时不礼貌,顶撞长辈,占52%;

    8、迟到旷课,夜不归宿,攀爬围墙,占51%;

    9、同学间闹矛盾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多欺少,占50%;

    10、考试作弊,占48%。

编辑:宋礼春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