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乡群众主动上缴枪支

2008-4-14 16:52:00

     玉溪新闻网讯(纷菊 摄) 07年,红塔公安分局洛河派出所组织民警到洛河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通告》。通过宣传,群众积极主动将2只火药枪以及火药、管制刀具等物品上缴派出所。

编辑:宋礼春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