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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赵永彦)07年,红塔公安分局洛河派出所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洛河乡一非法采矿点进行了炸埋。
9月5日,派出所接到“在法冲村委会干沟水库旁,有人在非法开采矿山”的报警后,民警立即和洛河乡土地管理所取得联系,并组织警力协同洛河乡土地管理所、保安公司民爆队员和法冲村委会领导及安全员一起前往干沟水库查看。经实地查看发现,在距离干沟水库300余米处,有一非法开采的采矿洞,该采矿洞深20余米,旁边有采矿用的空压机、吹风管等采矿工具,但现场没有发现采矿人员。
随后,民警调查了解到,该采矿洞是由附近两个村的村民开采的。为了躲避追查,他们白天休息,夜间开采。为了消除对干沟水库的这一安全隐患,民警到洞内查看里面无人后,由保安公司民爆队队员用炸药将该采矿洞炸埋。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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