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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河乡党委在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中,从关心老党员、解决老党员实际困难和问题入手,对全乡60周岁以上的141名老党员、老村干部给予定额生活补助,首开红塔区乡镇一级对老党员和老村干部定额补助的先河。
结合党员队伍的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洛河乡党委制定了补助办法,从五个方面明确了补助的标准、范围和程序。一是明确补助对象。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党员(离退休干部、工人除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二是明确补助标准。对于曾担任村级文书以上职务的村干部,满3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补助,不满3年的每月给予120元补助;普通党员每月给予60元补助。三是明确补助条件。要求所有的受补助对象要切实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模范执行党的纪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帮助党组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四是明确申报程序。申报的程序是本人申报,按照有关补助条件,由个人填写申请表,交所在支部审核,村党总支复审,最后由乡党委审批,颁发《老党员生活补助证书》确定为补助对象。五是明确相关的处罚措施。对于享受生活补助的老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村规民约行为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经村党总支研究,报乡党委批准,给予停发或缓发处理。同时享受生活补助的老党员,每年由村党总支进行跟踪考察,凡不配合村“两委”工作,不积极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将取消长期享受老党员生活补助的资格。(通讯员:晓周)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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