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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乡党委书记:白发福
办公室电话:0877—277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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