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乡奖励优秀初高中毕业生

2008-4-23 17:07:00

    8月23日,洛河乡对2007年本乡籍考入高等院校、普通高中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了奖励。

    洛河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2004年,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正式考入高等院校、普通高中的本乡籍学生实行2000—5000元的奖励政策。今年洛河乡共16人考入高等院校,16人考入玉溪一中、三中、市民中、师院附中等高中,共兑现奖励资金8.7万元。自2004年实行奖励政策以来,无论是考取人数,还是学校等级逐年均有所提高。特别是今年,考取玉溪一中的就有6人,打破了洛河乡历年来无考取玉溪一中学生的局面。

    今年,乡党委、政府又加大补助力度,制定出台了学校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办法明确乡属各中小学、中心幼儿园为考核对象,分设三个奖项:一是教学定额奖。洛河民族中学奖励基数为3.5万元/学年;洛河中心小学奖励基数为5.4万元/学年;洛河中心幼儿园奖励基数为1.1万元/学年;二是教学成绩考核奖。洛河民族中学学生被玉溪一中正式录取1名奖励3000元;被玉溪三中、师院附中、市民中正式录取1名奖励2000元;被玉溪二中正式录取1名奖励500元;三是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奖。由乡党委政府在每年教师节来临之际,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同时办法也明确了惩罚措施:对完不成“两基工作”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奖金,或从专项补助经费中扣除,且第二年不得参与先进学校、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对因学校工作不到位、歧视差生导致学生辍学的,每辍学一名学生,相关学校罚200元,辍学学生与上年相比,每增加一名,另罚300元。同时,从今年9月份开始,把寄宿制学生的伙食补助从原来的8元/人•月提高到10元/人•月。(乡宣传办  邹丽琼)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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